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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原副主席李毓毅一审被判11年,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中国足协原副主席李毓毅一审被判11年,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发布时间】:2024-08-19 09:10:30

08月19日訊 2024年8月19日上午,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足球協會原副主席李毓毅受賄一案,對被告人李毓毅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對其受賄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


去年4月28日,中國足球協會原副主席李毓毅涉嫌嚴重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傢監委駐國傢體育總局紀檢監察組和湖北省監委監察調查。今年3月29日,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瞭中國足球協會原副主席李毓毅受賄一案,李毓毅一審被控非法收受1200萬餘元,當庭認罪悔罪。

李毓毅今年69歲,武漢體育學院體育人文社會學專業畢業,曾擔任上海市體育局黨委書記、局長,中國足協副主席,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董事(董事長),國務院足球改革發展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常務副主任等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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